签证:日本留学签证为反签
1)就学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半年至一年):就读专修学校,包括日语学校和专门学校,签证期满时在日本延期,最多可延至两年。
2)留学签证(有效期一年) 就读大学等,每年延期一次;期间视申请人实际情况作个别审批;1996年12月20日起,日本废止了保证人制度。
3)签证申请手续:
(1) 自1996年12月20日开始,日本法务省修正入境条例,申请学生签证时不再需要日本有保证人,但仍有不少学校在收生时或在日本租屋时,是需要申请人在日本有监护人或经济担保人。
(2) 学生签证一般均由日本的代理人在日本申请。
所谓代理人包括:
1).申请人就读之日本学校;
2).给予申请人奖学金或负担申请人在日居留期间一切经费之机构;
3).负担申请人在日居留期间一切经费之日本居民;
4).与申请人为亲属关系之日本居民;
签证所需文件:
1.申请书
2.六个月以内近照两张 (4cm×3cm);
3.入学许可书;
4.学历及履历,连同最终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或学校发出之证书);
5.留学理由书(详细说明赴日理由和修读课程内容);
6.留学期间一切费用的支付能力,例如获取经费的方法、数额;如并非由申请人自己负担,则需提交经济来源资料,支付人与申请人之关系、支付理由及其存款证明等
国内亲属担保时所需材料:
1.经费支付书
2.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3.亲属关系公证书
4.在职证明书
5.存折或存单复印件
6.银行存款证明书
7.收入证明
8.个人所得纳税证明
担保人为公司法人代表时所需的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公司损益表
4.公司纳税单
担保人为在日亲属时所需的材料:
1.经费支付书
2.亲属关系公证书
3.课税证明书
4.户籍滕本
5.在职证明书
6.外国人登录证明书
7.护照复印件
8.银行存款证明书
9.印章登录证明书
报读日语学校以外的专修学校或大学者需提交日语能力证明;例如能检2级或以上程度,曾学习日语6个月至一年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