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书日本语学校拥有2栋专用教学大楼和可以解决全部新生住宿的学生宿舍,住宿费低,为学生提供优越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国书日本语学校教师全部是拥有日本语教育资格的日本人,教学认真负责、耐心细致。
申请材料的注意事项(重要)
(申请者本人)
①入学愿书
要在日本上大学的学生就学希望期间需认真填写,4月的入学者,初级
水平请选择2年课程,中上级水平可选择1年课程;7月的入学者请选
择1年9个月,10月的入学者请选择1年6个月,1月的入学者青选择1年3个月。
②履历书
学生本人及经济担保人的“现住所”必须与“亲属关系公证书”和“户口簿”中的住所一致,如不一致,需要提供暂住证等说明材料。
各个学校、单位的地址必须写明门牌号码,如果当地没有门牌号码,需要提供公安局(派出所)开的“确实此地没有门牌号码”的证明。
学历当中的各个毕业校名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校章一致。
“日本语学习经历”必须与提交的“日本语学习证明”的发行机关的正式名称、地址、学习期间一致。
有工作经历的必须如实提出如实填写。
“出入国经历”指是否去过日本,如有,必须如实填写次数、停留期间、以及当时的在留资格和入国目的。
“就学理由” 的内容要包括来日本学习的重要性,以及要保证与“修了后的计划”的连贯性和一致性;“进学希望学校名”和“希望科目”必须符合日本的情况,不能虚构。
“申请人家属的情况”当中,姓名、年龄(生日)、职业、居住地等内容,必须与“户口簿”“亲属关系公证书”“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等各项材料中的记载相符。
用打印机打印材料的学生必须用黑圆珠笔亲自签名、填写日期。
“就学理由”部分,如履历书中的填写部分不够可以另付A4用纸填写。
③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现住所记载必须与履历书等的记载相吻合。
文化程度、服务处所、职业等必须与现状吻合,如不同必须更改,如果派出所不同意更改必须提交为什么不能更改的说明书。
④最终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各学年的成绩证明书原件
大学毕业者(大本、大专)需要提交由“教育部学历认定中心(联系电话:010-6891-4154)”发行的“学历认证报告书”原件。
必须提交最终毕业校在学期间的各个学年的成绩证明书。
尚未毕业的学生,需要所在学校开具在学证明,毕业时期确定者需要开具毕业预定时期证明同时提交之前的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如,大学在读者需要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高中,中专在学者需要提交初中毕业证书原件)以及在学期间各个学年的成绩证明书,可能者,最好提供在学期间的学生档案复印件(加盖校章)或者学籍卡复印件(加盖校章)等可以证明确实曾经在学过的材料。(其他如毕业合影等也是旁证材料,能交更好)。
高中毕业并参加过高考的学生,需要提交由“教育学位及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发行的“高考成绩认证书”原件。
⑤日本语学习经历证明
必须提交能够证明申请者本人有相当于日本语能力检定考试4级合格水平以上的证明材料;没有参加过考试的人,必须由日本语培训机关提供学习了150个小时以上的学习经历证明(150个小时不是开设时间是自己上课的时间)。
参加了“日本语能力检定考试”,有合格证书者直接提交证书,无需其他证明材料。
参加了上述考试而成绩不合格者必须提交“日本语能力考试合否结果通知书”和“学习经历证明”。
在初中、高中、大学等非语言培训班的正式学校内接受了日本语教育者,如果通常的成绩单里没有记载学习时间的话,需要由学校开具学习时间(150小时以上)的证明。
⑥照片6张
(3cm 4cm)(浅色背景,免冠、正装)
⑦如果曾经来过日本的人,需要提交护照复印件
(页及盖有出入日本国的印章的地方)
(经济担保人)
①经费支付书
必须清楚,详细地写明如何决定承担经济担保人的经纬。
即使需要有复数人同时承担经费,只要在承担经纬中写明复数人承担的理由及承担者姓名。
支付经费金额栏中,在学期间的学费+每个月的生活费的合计金额必须在所提供的存款证明中的金额范围之内。
如果父母同时承担经费的话,需要提出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在职证明”“收入证明”。
住所必须跟其他文件材料中的记载一致。
需经济担保人亲笔填写。
②亲属关系公证书
必须明确记载申请人和经济担保人的亲属关系。
公证书中的地址必须与“履历书”和“户口簿”等的记载一致。
③经费支付者的户口簿
“户口簿”页当中,户主的职业与户口类别(农业/非农业)必须一致。
根据入管局的解释,“如果农业户口的人已经长期从事非农业工作的话,户口可以申请改为非农业户口”,所以该当者必须更改户口类别。无法更改者,需要提交本人亲笔写的“无法更改户口类别的理由说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记载的住所必须与履历书和亲属关系公证书中的记载吻合。
文化程度、职业、服务处所等栏内的记载必须与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中的记载吻合;不能空白或与事实不相符。
④存款证明
存款金额根据就学期间长短有变化
1年:相当于170万日元以上
1年3个月:相当于200万日元以上
1年6个月:相当于240万日元以上
1年9个月:相当于300万日元以上
2年:相当于320万日元以上
⑤证明存款来源的资料(重要)
所谓“证明存款来源的资料”,通常是指经济担保人名义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最好是经济担保人本人名义,亲属名义的仅限于经济担保人的配偶者或父、母等直系亲属之间。
存款种类任意(人民币、外币、定期、活期都可)。
如果在存折记载中,以一次性存入巨款(1万元以上),必须同时提交合理的说明材料。
没有活期存折的话,其他材料(定期存款存单,退款单,利息明细表,买卖股票的记录,卖不动产等的记录)也行,必须说明存款的来源。
最好能提供最近3年的存折记录,至少也要有一年的记录。
⑥在职证明
在职证明的文头内容跟公司公章等其他材料内容要一致。
经济担保人是企业的股东或个体经营者时,必须提供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⑦收入证明
需要最近3年的收入证明。
收入证明的文头内容跟公司公章等其他材料内容要一致。
如果经济担保人是个体经营者或者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提供“纳税证明”的原件。
年收入超过12万时也需要提交“纳税证明”。
⑧资金来源说明
需要提交由经济担保人本人亲笔书写的家庭收入、支出、存款情况(如何积攒学生留学经费的过程)的说明材料。